姓名: | 匡秋敏 | ||
标题: | 求助信 | ||
内容: |
尊敬的院长:
我父亲叫匡成生,是四川省中江县南山镇槐树店村12组的村民。2015年1月5日13时许,在东港区荣安广场施工从高处坠落受伤,经日照市中医医院治疗诊断为左腕关节损伤、左腕尺神经损伤、颅脑损伤、脑震荡、颅底骨折、多发面颅骨折、多发肋骨骨折、双耳轻度感音神经性耳聋。在110及当地劳动部门的关照下,得以入院治疗。此后,委托亲人多次到工地协商,均被推拖,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申请了工伤认定。2015年5月25日,日照市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。后又数次往返四川—山东,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为八级伤残,有了工伤及伤残等级,8月底我等一行又到工地协商,呆了一周均没有任何结果。2015年10月,不得以申请仲裁。2015年12月经组织双方调解,用人单位同意12月31日前先付6万元,春节前再付余款,但经我们多次催要,用人单位毫无诚意,至今分文未付。
山东是礼仪、道德之地,诚实守信系全国模范。日照政府部门也在推行日照德善,而这些呆在日照的人却成了老鼠屎。为了尽可能保障劳动者利益,希望相关部门监督其实施,让农民工为日照建设流血,不用再流泪,请相关部门多多帮助,我家里已无力承受往返山东—四川来回的路费了。
2016年3月2日,由于事情久托未能解决,我通过邮寄快件向东港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门卫已签收,我留下有电话号码,至今未收到法院方面任何答复。求救无门,只好向你反映,请督促人员尽快办理,谢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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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时间: |
2016-03-31 12:07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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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理状态: |
未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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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内容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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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理时间: |